近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品种价格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根据通知,134个产品选择降价保市场,还有188个产品因没有接受价格动态调整,被暂停挂网。该结果将从6月1日起正式执行。
根据江苏省医保局对第二批集采未中选品种价格动态调整的原则,对于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中未中选的品种,在不高于全国各省级(区、市)现执行价格中低价的基础上,生产企业自主申报挂网价格,鼓励企业自主降价。
对于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未中选的品种,以全国各省级(区、市)现执行价格中的低价和《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江苏)中选品种表》中同品种中选价格的低价为上限,生产企业自主申报挂网价格。
同品种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暂停挂网。
笔者注意到,对于未过评的品种,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前曾发布《关于公示暂停采购部分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通知》,包括阿莫西林胶囊、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美洛昔康片、碳酸氢钠片、头孢氨苄胶囊、左乙拉西坦片等在内的152个药被暂停采购。
除了江苏以外,数据显示,目前已有江西、湖北、山东、黑龙江、北京、上海、广东等20多个省市开始执行同通用名过一致性评价药企达3家,不再采购未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政策。
可见通过一致性评价几乎是进入赛道的基本条件。而对于集采未中选产品,国家医保局曾公布过医保支付标准,文件明确:将国家集采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超出部分患者自负;非中选品种价格是中选价2倍以上的,按原价格下调30%作为支付标准;2倍以内的,以中选价作为支付标准;2-3年逐步调整到位。
截至目前,针对集采未中选品种,安徽、山东、上海、河南等多地均已发布通知,对第二批国家集采未中选药品进行降价。例如,河南省为进一步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对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开展了梯度降价工作,平均降幅33.76%。其中,多数未选择该省的中选企业,主动按照中选价格供应相关药品。
4月30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布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未中选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第二批)的通知》,其中提到,此前江苏省公布了一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未中选药品降幅达到30%及以上品种的医保支付标准,在此基础上,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主动降价,第二批未中选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也正式公布,并对部分品种调整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业内认为,2020年是医保局接盘招采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风暴真正刮来的一年,更是考验药企耐力与决心的一年。随着第三批带量采购即将到来,预计会有更多品种面临降价或淘汰的风险
关键词:价格动态调整 药品 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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